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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强制服务指南

来源: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1-23


职权编码

12NQGTJQZ-1

职权类别

行政强制

职权名称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恢复土地原状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那曲市国土资源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土地利用规划科

0896-3828547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强制种类或方式

恢复土地原状

强制条件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部进行恢复土地原状

基本流程

催告→听取陈述申辩→决定→送达→执行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2:30; 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市高原西路1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0896-1238812380

注意事项

备注

那曲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强制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12NQGTJQZ-2

职权类别

行政强制

职权名称

对不按期缴纳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加收滞纳金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那曲市国土资源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土地利用规划科

0896-3828547

设定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212日国务院令第241号)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期缴纳本办法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1994227日国务院令第150号,199773日修正)
第十四条第一款:采矿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由征收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补偿费2‰的滞纳金。

强制种类或方式

加收滞纳金

强制条件

1、采矿权人不按期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的;2、采矿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

基本流程

催告→听取陈述申辩→决定→送达→执行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2:30; 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市高原西路1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0896-1238812380

注意事项

备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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