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通知书
那自资注听通字|2023|第02号
西藏山南益胜矿产品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你(单位)于2023年4月18日就本机关拟注销你(单位)位于那曲市色尼区(原那曲县)油恰乡七村石膏矿行政许可一事提出的听证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我局定于2023年4月26日15时40分在那曲市色尼区高原中路2号那曲市自然资源局1楼会议室举行听证,听证方式为公开听证。请你(单位)持本通知准时出席。
听证会主持人:代鹏飞,那曲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听证员:洛桑尼玛,那曲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科长
陈晓华,那曲市自然资源局中级工
书记员(记录员):达娃卓玛,那曲市自然资源局科员
如你(单位)认为听证主持人或者听证员、记录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申请听证主持人或听证员、记录员回避的,可于听证举行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听证主持人的回避由本机关决定。听证员、记录员的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
你(单位)若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举行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延期。
你(单位)在接到《听证通知书》后,应当准时到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本机关将终止听证。
注意事项如下:
1.你(单位)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在听证举行前提交由委托人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及权限。
2.举行听证会前,本通知内容将在那曲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联系人:陈晓华
联系电话:13549092939
联系地址:那曲市自然资源局(高原中路2号)
那曲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