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国家“一规划两纲要”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加快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法治政府监督,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化自然资源法治实践,切实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着力构建法治工作领导体系。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坚持将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计划,保证了法治建设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二)夯实根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要求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法、守法、用法,争做学法工作的先锋模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引领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提升自然资源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强化学用结合。充分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自然资源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长办公会等开展会前学法,同时,还在廉政谈话谈心会、支部会、党员大会、自然资源管理和业务培训等活动中融入学法内容,注重学用结合,强化案例分享、实战演练,做到学用贯通;三是广泛开展宣传。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结合法律法规培训等宣传活动,在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中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采取运用传统模式(宣传横幅、专栏、显示屏等)与新型模式(网络媒体)相结合,全天候、广覆盖的深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
(三)推进法治宣传,建设法治文化。1.加强自身普法教育和业务培训。我局始终把加强自身普法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作为法治基础的重点来抓,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一是建立学法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和自然资源系统干部全员学法制度,将学法用法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定期开展集中学习;二是坚持将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计划,保证了法治建设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积极开展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相关制度学习,定期组织法律及业务能力的培训及测试,2024年组织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色尼区街道办赴山东、江西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共计40余人次;三是大力培育法治队伍建设。鼓励本系统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司法部门培训、考核,以提高持证率;四是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程序,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2.多措并举学习贯彻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先后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体学习。开展普法教育,充分利用“110”警察宣传日、“那曲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民法典宣传月”、“2024年信访工作条例”、“藏易访”集中宣传活动、“6·05”世界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平安宣传日和统计开放日等宣传主题活动,通过摆设宣传展牌、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普法,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自觉性。落实普法经费3万余元,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约2900余份,各类宣传物品约15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约8块,解答群众咨询约450人次,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渠道进行典型案例传送学习,实现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工作在我市范围内的全覆盖,为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为广大市民树立全面保护自然资源意识起到重要作用。
(四)落实党内监督,建设清廉自然资源一是落实责任筑牢底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分解落实风险防控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纪律教育,健全廉政教育机制,通过党课、通报违纪违法案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经常性拒腐防变思想教育,紧盯节日、重点时段开展“廉政提醒”;二是强化监督夯实作风。积极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明确各项风险点处置措施和责任人。在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土地招拍挂、闲置土地处置等方面,都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内部会审制度,对用地、规划项目审批、建设用地预审、土地征收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等事项全部纳入会审范围,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开展作风整顿,局办公室不定期开展日常监督,对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工作效能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检查,以督促改,以查促效,全力打造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五)应对处置矛盾,化解社会纠纷一是依法有序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全面梳理和公开包括土地、矿产等内容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逐项列明权力名称及设定依据,依据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制作简洁明了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流程,“违法案件查处流程图”标明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职责要求、相对人权利、投诉举报途径等。2024年共办理信访案件16起,其中实体性化解3起,程序性化解13起。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效果有待提高,每年主要通过重大节日开展法治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开展法治宣传培训场次较少。
(二)自然资源领域工作牵涉面广,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繁多,普法工作任务较重,法治宣传手段有待提升。
(三)法治队伍力量仍然薄弱。近年来,虽然我局采取培训、考试、学习等多种措施提高法治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但还存在部分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不高、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法律专业人才尤其缺乏。同时,基层执法人员调动性大,加之群众法治意识淡薄,执法工作开展难。
(四)自然资源领域涉法业务多,历史遗留问题和顽瘴痼疾较多,矛盾突出、成因复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成效仍不够明显。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情况
(一)部署责任到位,夯实法治基础一是深入谋划部署。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议程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全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作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认真履行责任。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卫片执法整改、信访疑难等重大问题,真正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二)聚焦重点工作,强化要素保障一是保障人民民主。完善民主决策,我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参与制度、行政决定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制度,对法律难题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发挥法律顾问决策咨询作用;二是提升执法的公信力,部署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加强内审复核与案卷评查,避免行政错案,推动落实执法为民,畅通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覆盖,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
(三)紧抓意识形态,建设优良队伍一是学习贯彻重大精神。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部署并主持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时刻强调全局领导干部要将中央重要精神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依法行政、遵法守法;二是强化提升行政水平。为加强部门执法能力,我局不断强化干部业务培训。定期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并针对办案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开展讨论加强业务交流,全年部署执法业务培训学习会共3次;三是严格落实廉洁自律。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模范,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
(四)立足建设成效。打造法治机关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领导下,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谋划部署下,我局在法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面增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效能。2024年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开展了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市尼玛县自然资源局1宗案卷被采纳并评为优秀;二是法治氛围更加浓厚。今年以来,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节日宣传活动,向社会民众开展生动有趣的教育宣传活动。重点开展了土地日等系列宣传活动,以设点宣传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自然资源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宣传导向作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自然资源保护意识,营造了更加浓厚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氛围。面对法治建设新征程,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的全面部署,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实处,探索构建法治新发展格局,提高法治建设公众参与,着力打造法治机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教育学习,营造良好环境在今后工作中,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到全市自然资源工作实践中去。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述职述廉述法考核等平台作用,加快形成良好法治学习环境。
(二)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普治并举,注重把法治宣传和各阶段的重点工作相结合,与立法、执法等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大力宣传保护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重大意义,提高耕地保护意识,促使全社会共同保护自然资源工作。
(三)提升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定期组织学法用法,加强各类自然资源业务法律法规培训,做到“新法公布及时学、老法运用重点学、法律修改专题学”,提高自然资源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四)优化宣传方式坚持普治并举,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的方法,大力宣传保护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重大意义,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不断提高自然资源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五)严格查处整治紧盯大案要案,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大案要案,全面加大土地、矿产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