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那曲市2026年度矿山巡检项目实施单位比选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那曲市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本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公开比选,择优选取综合实力强、巡检经验丰富、工作作风扎实、成果质量可靠、服务优质且价格合理的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为那曲市2026年度矿山巡检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那曲市自然资源局。
比选人对本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公开比选,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择的原则。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服务地点
那曲市辖区内
(二)项目内容
开展那曲市2026年度全域矿山常态化巡检工作,全面排查辖区内生产矿山、在建矿山、废弃矿山、闭坑矿山等各类矿山点位;重点核查矿产资源开采秩序、用地合规性、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水土保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落实情况;梳理巡检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分类提出整改意见与处置建议;按期编制巡检成果资料、阶段性报告及年度总结报告,全程配合主管部门开展问题整改督导、现场复核、迎检核查、资料上报归档等全流程工作。
(三)服务期限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起止时间、工作节点要求以双方签订的《矿山巡检服务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四)项目划分
本项目矿山巡检服务为1个标段,择选1家项目实施服务机构。
(五)比选内容
完成本项目2026年度矿山巡检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专项巡检实施方案、配置巡检人员及作业设备、开展全域矿山现场实地巡查、采集现场影像、文字及位置信息、逐矿核查合规情况、建立完整矿山巡检台账、梳理汇总各类违规及隐患问题、分月度/年度编制巡检报告、针对问题出具整改指导意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整改复查、协助完成上级督查、专项检查等迎检工作、完成全套巡检资料整理、汇编与归档、提供项目服务期内技术支持及后续配套服务等工作。
(六)技术服务方式
严格按照国家和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执法巡查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比选人工作要求开展巡检服务,服从比选人统一调度与工作安排,主动接受比选人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质量要求
巡检工作做到辖区矿山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现场核查数据、影像资料、问题记录真实准确;各类台账、报告、附表等成果资料格式规范、内容完整、逻辑严谨;严格按照约定时限完成各阶段巡检任务及成果提交;因巡检工作疏漏、资料错误、拖延报送等编制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作延误、核查失实、上级通报等问题,由参选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且需按要求及时整改完善。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主体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业绩要求
比选申请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矿山巡检、矿山信息公示实地核查、矿山三率调查评价等相关服务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信用要求
比选申请人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形。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信用承诺函》,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不良信用名单;比选人将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渠道自行查询比选申请人信用记录,对列入上述不良信用名单的申请人,取消其比选资格。
(四)其他要求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评标前由比选人组织开展,审查内容以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方式及地点
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递交,不接受邮寄、电子等其他递交方式;
递交地点: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高原路2号那曲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二)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6月18日18:30,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签收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三)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编制需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并按要求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业绩材料、项目团队配置及人员资质、巡检实施方案、作业设备配置清单、服务报价、信用承诺函、服务承诺、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应急处置方案等。
六、开标安排
(一)开标时间
2026年6月22日11:00
(二)开标地点
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高原路2号那曲市自然资源局
七、评标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比选人组建评标小组,根据比选申请人的商务部分(主体资格、过往业绩、项目团队、设备配置等)、技术部分(巡检实施方案、工作流程、质量保障、进度管控、应急处置能力等)、价格部分(服务报价合理性)及履约服务承诺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比选的解答、澄清、修改等补充材料,由比选人在那曲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发布,补充材料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比选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比选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那曲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各类项目比选活动。
(三)中选候选人确定后,将在那曲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比选人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
(四)中选单位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0日内与比选人签订《矿山巡检服务委托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比选人将按评标结果依次确定递补中选单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那曲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发布,本次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该媒介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那曲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高原路2号那曲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联系人:卓女士
联系电话:13889084005
特此公告。
那曲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