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公告(那曲市色尼区超丹中路7号布沙美)
根据《地籍调查规程》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位于那曲市色尼区超丹中路7号,权利人:布沙美,土地证号:那国用(98)第1559号宗地的四至界线(详见土地权属界址说明和宗地图)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24日。若对公告的权籍调查结果有异议,请于2026年9月24日前,持与地籍调查结果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到那曲市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与测绘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申请办理复查;在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的,或经审查异议无效的,上述公布的土地权属边界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1.土地权属界址说明
2.宗地图
那曲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4日
联系地址:那曲市色尼区高原中路2号
联系电话:0896—3821380
附件1
土地权属界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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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人 |
布沙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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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
那曲市色尼区超丹中路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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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性质 |
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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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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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范围 |
东 |
超丹中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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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
顿珠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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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
布沙美、次仁桑珠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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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
曲桑卓玛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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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
427.5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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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