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那曲市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市级核查汇总项目
比选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6〕1038号)要求,那曲市自然资源局拟组织开展那曲市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市级核查汇总工作,特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经费来源及金额:市财政,实际经费以财政下达的最终经费为准。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任务:根据《西藏自治区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实施方案》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区)做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并组织开展市级的核查汇总工作,对变更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县(区)上报的图斑举证核实情况进行核查并汇总提交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同时编制那曲市2026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三)其他要求:项目竞选单位需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6〕1038号)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区)汇总形成以2026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那曲市年度现状数据,2026年10月10日前,完成阶段性地(市)级核查汇总工作,向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报送阶段性调查监测成果;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年度调查监测成果数据以及地(市)级核查汇总工作,向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报送年度调查监测成果,并随时按照厅、部级意见修改完善调查监测成果。
二、项目比选文件
(一)比选文件受理方式及时间:提交纸质版,截止2026年9月10日下午18:30。
(二)比选文件受理地点:那曲市自然资源局。
(三)联系方式:那曲市自然资源局 电话:0896-3821380。
(四)地址:那曲市色尼区高原中路2号。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申请人应为国内依法注册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分公司、个体工商户不得单独参选。存在单位负责人相同、控股或管理关联关系的多家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申请人应具备有效期内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覆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不动产测绘业务范围,可独立完成那曲市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市级核查汇总工作。
(三)财务合规要求
申请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稳定,无连续亏损,可提供完整审计报告,具备充足流动资金保障项目实施。
(四)信用合规要求
申请人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未列入自然资源行业黑名单,无重大测绘质量事故与重大合同违约诉讼。
(五)本地化驻场履约保障
承诺项目全周期在那曲安排专职技术人员驻场,配合外业核查、成果修改、区级验收上报工作,严格遵守自治区完工交付时限,自愿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六)参选形式限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严禁挂靠资质、整体转包、拆分分包核心监测工作,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参选、中选资格。
四、其他事宜
(一)报价及参选成本约定
参选报价为全包干总价,包含影像处理、外业调查、设备人员、建库编制、整改验收、交通食宿、全部税费等所有支出,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参选单位编制文件、踏勘等产生的全部成本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补偿。
(二)现场踏勘要求
参选单位可自行赴那曲辖区踏勘,踏勘期间安全、交通、协调相关责任与费用全部由参选方自行承担;如需查阅基础资料可提前电话预约。
(三)成果归属与数据保密
项目全部原始影像、核查数据、数据库、图件报告等成果知识产权归属那曲市自然资源局,中选单位仅施工阶段临时使用,完工后完整移交全部资料,不得留存复制。所有参选、中选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执行自然资源涉密数据管理规定,泄露涉密数据将取消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公告答疑与异议处理
对公告、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单位,须在2026年9月10日18:30前提交书面疑问材料,逾期不再受理,采购人统一书面答复并同步告知全部已登记参选单位。对资格审查、评审结果有异议的,仅可在候选人公示期内携带书面证据现场提交异议申请,超出公示期限不予受理。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正式印发的比选文件为准,那曲市自然资源局享有本次比选公告最终解释权。
那曲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