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公告(那曲市拉萨北路21、23号昂玉)
根据《地籍调查规程》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位于那曲市拉萨北路21、23号昂玉宗地的四至界线(详见土地权属界址说明和宗地图)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12日。若对公告的权籍调查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12日前,持与地籍调查结果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到那曲市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与测绘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申请办理复查;在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的,或经审查异议无效的,上述公布的土地权属边界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1.土地权属界址说明
2.宗地图
那曲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2日
联系地址:那曲市色尼区高原中路2号
联系电话:0896—3821380
附件1土地权属界址说明
土地使用权人 |
昂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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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
那曲市拉萨北路2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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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性质 |
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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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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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范围 |
东 |
拉萨北路 |
南 |
原权利人次仁多布杰(现户主阿层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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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
塔恰拉姆C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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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
格桑尼玛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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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
789.39平方米 |
责任编辑:自然资源局办公室